关于举办广东省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培训班的通知
发表日期:2013-01-06 文章编辑: 浏览次数:17438
关于举办广东省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培训班的通知
东建协【2013】1号文
各会员单位及施工企业:
根据广东省建筑业协会《关于继续开展我省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培训考核的通知》(粤建协〔2012〕135号)精神,2013年我省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培训考核工作由广东省建筑业协会牵头会同各地市建筑业协会及培训机构,按照广东省建筑业协会下发的《广东省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继续教育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统一组织实施。经请示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同意,现就2013年我省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培训考核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是指有专业技术的施工项目管理人员。通过全省统一培训、考核合格,取得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制的《广东省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培训合格证》,担任施工单位小型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及从事相关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报名条件及提交资料:
(一)报名条件:
申请参加广东省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培训考核人员凡60周岁以下,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自愿报名参加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培训考核:
1、具有工程类初级以上职称,有2年以上在建筑工程企业管理工作经历;
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专以上学历, 有2年以上在建筑工程企业管理工作经历;
3、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专以上学历,有1年以上在建筑工程企业管理工作经历;
4、持有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造价员、资料员等企业岗位证者,有3年以上从事本行业工作经历,可视为符合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培训报名条件。
(二)提交资料:
1、填写《广东省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培训考核学员申请表》(见附件);
2、个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3、本人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
4、相关学历证书、岗位证书或专业职称证书;
5、工作经历、工作业绩证明;
三、专业名称及增报专业:
1、专业名称: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共设五个专业,分别是:建筑工程、公路与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园林工程。
2、增报专业:对于持有《广东省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的人员,可增报一项专业,除提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交《广东省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四、培训教材:
由广东省建筑业协会指定为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的《建筑业企业建造员考试培训教材》、《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岗位资格培训教材》、《园林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培训教材》丛书中的七本书,及广东省建筑业协会编印的《培训教材补充资料》。书目如下:
公共课:(1)《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2)《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相关法规知识》
专业课:(3)《建筑工程管理与实务》
(4)《机电工程管理实务》
(5)《公路与市政公用工程管理与实务》
(6)《水利水电工程管理与实务》
(7)《园林工程管理与实务》
五、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建筑业协会规定的标准收取:
首报专业收费标准:920元/人(含培训、教材、证书费用)
增报专业收费标准:500元/人(含培训、教材、证书费用)
六、证书颁发:
经考试合格者,由广东省建筑业协会发给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监制的《广东省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培训合格证》。
七、报名及培训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即日起接收报名;
2、报名及培训地点:东莞市旗峰路98号福民广场17楼东莞市建筑业协会培训中心;
3、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东莞市建筑业协会培训中心 电话:22658001 传真:22318122
联系人:孔老师
东莞市建筑业协会网址:http://www.dgcia.com
东莞市建筑业协会
2013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