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举办2023年市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塔式起重机司机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
发表日期:2023-07-17 文章编辑: 浏览次数:2353
各园区、镇(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协会,各有关单位(企业):
为深入学习和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致首届大国工匠创新交流大会贺信精神,围绕省委、省政府关于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决策部署和要求,东莞市总工会、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决定联合举办2023年东莞市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塔式起重机司机职业技能竞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宗旨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落实《东莞市建筑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关于加强中高端人才队伍建设要求,充分发挥职业技能竞赛对促进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作用,为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广大职工搭建展示技能、切磋技艺的平台,以赛促学、以赛促训,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引导和激励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广大职工勤于钻研技术、练就过硬本领,助推我市塔式起重机租赁、使用单位技能人才培养,实现我市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水平提升。
二、组织架构
(一)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东莞市总工会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承办单位:东莞市建筑业协会
协办单位:东莞市建安集团有限公司
(二)竞赛组委会
成立竞赛组委会,负责本次竞赛的组织领导工作。
主 任:陈伟鹏(东莞市总工会党组成员、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
副主任:曹 伟(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总工程师)
成 员:王伟雄(东莞市总工会劳动保护部部长)、黄斌(东莞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副站长)、翟洪恩(东莞市建筑业协会会长)、李盛平(东莞市建安集团有限公司事业部经理)
(三)竞赛组委会办公室
竞赛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工会,具体负责竞赛组织管理和日常安排。
主 任:雍春亭(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级调研员、工会主席)
副主任:钟楚瑶、尹淑芬
成 员:谢芳、陈平稳、黄丽娜、蔡建伟、周豁然
(四)竞赛工作组
竞赛组委会办公室下设赛务组、后勤保障组、宣传组、仲裁组、考评专家组。
1.赛务组
职责:负责制定竞赛日程安排,落实竞赛实施方案、通知;负责制发竞赛所需材料、物料;负责比赛期间场地、比赛设备及配套设施的安全确认等工作;负责选手报名、资格审查、材料收集等赛事有关工作;联系落实赛事试题并做好保密工作,协助裁判的有关执裁工作;负责赛事相关仪式的组织协调工作。
组长:陈平稳
成员:黄博文、祁晓霞、陶业、黄建强
2.后勤保障组
职责:主要负责安排竞赛有关人员的报到、食宿、交通、医护和礼仪等后勤保障工作;负责落实比赛场地和布置工作。
组长:黄丽娜
成员:王建峰、李佩文、王信发、张俊杰
3.宣传组
职责:主要负责制定、落实竞赛宣传工作方案,发动选手报名参赛,负责联系媒体采访报道等宣传工作。
组长:黄炽威
成员:陈伟文
4.仲裁组
职责:负责接受竞赛书面申诉,提出处理意见,报竞赛组委会审批,作为争议的最终处理意见。
组长:黄 斌
成员:刘 忠、彭伟斌
5.考评专家组
职责:组织编制竞赛规则、竞赛技术文件及命题;为组委会提供专业性、技术性咨询;协助实施技术保障;全程参与竞赛现场执裁、评分、成绩汇总登记、竞赛结果核实、发布等工作;根据职责参与处理竞赛过程中的突发情况等工作。
组长:唐开永
成员:龙腾、罗伟强
三、竞赛项目及标准
(一)竞赛项目:塔式起重机司机
(二)竞赛标准
竞赛参照起重装卸机械操作工(塔式起重机司机)国家职业技能等级(三级/高级工)标准,具体要求详见竞赛技术文件(另行印发)。
四、竞赛形式
本次竞赛设置初赛和决赛两环节。初赛为理论竞赛,决赛为实操竞赛。竞赛设个人赛、团体赛。初赛为团体赛,排名前16的队伍进入决赛;决赛以个人赛为主,团体赛在个人赛基础上计算成绩。
(一)初赛
1.竞赛方式:理论竞赛,采用上机答题的方式进行;
2.竞赛时间:60分钟;
3.竞赛评分:满分为100分;
4.竞赛内容:竞赛参照起重装卸机械操作工(塔式起重机司机)国家职业技能等级(三级/高级工)标准,及现行规范,结合比赛场地与设备情况命题。
5.竞赛题型:理论试题为客观题,其中单项选择题 50 题(每题1分),判断题 50题(每题1分)。
6.初赛团体成绩=参赛队3名队员理论竞赛成绩之和。若初赛比赛成绩相同,以队伍理论竞赛用时少者为先,用时相同则成绩差值较小的队伍为先。初赛排名前16队伍进入决赛。
(二)决赛
1.竞赛方式:实操竞赛,以现场技能实际操作塔式起重机(塔机型号为:QTZ100)方式进行;
2.竞赛时间:10分钟/选手,本次操作比赛计划8小时,上午 4.5 小时,下午 3.5 小时;
3.竞赛评分:满分为100分;
4.竞赛内容:定点停放、杆道内运行、撞击标准物体。
5.成绩评定:
个人成绩G=初赛成绩×30%+决赛成绩×70%。当出现成绩相同时,实操成绩高者名次在前。若仍不能分出名次先后,则实操用时少者名次在前。个人排名按照个人竞赛成绩为序。
团体总成绩T =G1+G2+G3(其中:G1、G2、G3分别为该团队3名选手的个人成绩)。若团体比赛成绩相同,则以队员实操分数之和高者为先;若仍无法判定,则以小组实操时间少者为先;若仍无法判定,则以小组中个人成绩差值较小的队伍为先。
五、竞赛时间及地点
本次竞赛由理论知识和技能实操两部分组成。
1.初赛
(1)竞赛时间:2023年7月19日
(2)竞赛地点:东莞市建筑业协会4楼电教室
(3)竞赛题目由裁判长公开随机抽取。理论竞赛为淘汰赛,排名前16的队伍进入决赛。
(4)本次竞赛初赛为理论知识比赛,是淘汰赛。
2.决赛
(1)竞赛时间:2023年7月20日
(2)竞赛地点:东莞市建筑业协会培训中心实操基地。
(3)20号实操比赛选手的出场顺序由19号下午理论开始期间各领队抽签决定。
(4)本次竞赛决赛为实操竞赛,以现场实际操作方式进行。
六、参赛要求
(一)组队条件
1.各园区、镇(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关协会和单位(企业)均可组队报名参加本次大赛。
2.塔式起重机司机的参赛选手必须持有塔式起重机司机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报名和比赛期间证书需在有效期内)。
注:已获得市级以上“五一劳动奖状”、“五一劳动奖章”或“职工技术标兵”称号的不能报名参加同一职业工种的比赛。
(二)组队方式
每个参赛单位(企业)组建队伍不超过2支参赛队(决赛同一参赛单位只保留1支队伍),每支参赛队由3名参赛选手、1名领队、1名技术指导组成。领队可兼任技术指导。参赛队伍及人员一经报备,不得随意更换。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平稳/黄炽威
办公电话:0769-22316686
七、奖励办法
本次竞赛为市级竞赛。奖项设个人奖、团体奖。
(一)个人奖
按个人成绩排名,设个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5名,一等奖奖励5000元/名,二等奖奖励4000元/名,三等奖奖励3000/名。个人优胜奖7名,由个人排名9-15名选手获得。
个人第一名获得者,符合相关条件的由市总工会按程序授予“东莞市五一劳动奖章”荣誉称号;获得个人前8名的参赛选手,由市总工会授予“东莞市职工技术标兵”称号,并颁发证书。
(二)团体奖
按团体成绩排名,设团体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团体优胜奖4名,由团体第7-10名获得。
获得团体第一名的集体,符合相关条件的由市总工会按程序授予“东莞市五一劳动奖状”荣誉称号。
(三)优秀组织奖
竞赛设优秀组织奖2名,奖励为组织竞赛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集体。
八、申诉与仲裁
(一)申诉
1.参赛选手对不符合大赛规定的设备、工具和设备,有失公正的评审、计分,以及对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等,均可提出申诉。
2.选手申诉均须在规定时限 (竞赛结束后3天内) 以书面形式向仲裁组提出。仲裁组要认真负责地受理选手申诉,并将处理意见尽快反馈当事人。
(二)仲裁
1.为保证比赛顺利进行,保证比赛结果公平公正,组委会下设裁组。仲裁组负责受理大赛中出现的所有申诉并进行仲裁。
2.仲裁组的裁决为最终裁决,参赛选手不得因申诉或对处理意见不服而停止竞赛,否则按弃权处理。
九、本实施方案解释权属本次竞赛组委会,未尽事宜由组委会另行通知。
东莞市总工会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7月5日
原文出处:https://zjj.dg.gov.cn/zwgk/zfxxgkml/qt/tzgg/content/post_403976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