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关于举办2023年市住房城乡建设行业职工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
发表日期:2023-04-01 文章编辑: 浏览次数:4646
各园区、镇(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协会,各有关单位(企业):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技能人才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决策部署和要求,推动我市建设行业人才素质提升,我局决定举办2023年市住房城乡建设行业职工职业技能竞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广东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充分发挥职业技能竞赛对促进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作用,落实《东莞市建筑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关于加强中高端人才队伍建设要求,为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广大职工搭建展示技能、切磋技艺的平台,以赛促学、以赛促训,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引导和激励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广大职工勤于钻研技术、练就过硬本领,加快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建筑产业工人队伍,助推我市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竞赛工种
本次竞赛为市级二类职业竞赛,共设四个工种:建筑施工安全员、塔式起重机操作司机、工程测量员、砌筑工。
三、竞赛组织
(一)主办单位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指导单位
东莞市建筑业协会(建筑施工安全员、塔式起重机操作司机、工程测量员、砌筑工)
东莞市勘察设计协会(工程测量员)
(三)承办单位
中虹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筑施工安全员)
东莞市建安集团有限公司(塔式起重机司机)
中铁五局集团华南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测量员)
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砌筑工)
(四)组织机构
本次竞赛设立竞赛组委会,统筹负责竞赛的组织管理工作。竞赛组委会下设办公室、技术委员会和监审委员会等工作机构(组成人员详见附件1),其职责如下:
1.竞赛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工会,在竞赛组委会的领导下,负责本次竞赛的组织实施、统筹协调、赛务保障等工作,牵头制定竞赛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2.竞赛技术委员会由聘请的相关专家组成,负责制定竞赛的技术文件、试题命制、现场裁判等赛务工作。
3.竞赛监审委员会由竞赛组委会选派有关人员组成,负责竞赛试题保密、现场监督、仲裁等工作。
四、竞赛安排
(一)建筑施工安全员竞赛。定于6月份举行,地点另行通知。
(二)塔式起重机操作司机竞赛。定于7月份在东莞市建筑业协会(东莞市万江区共联莲丰贸易市场对面)举行。
(三)工程测量员竞赛。定于8月份举行,地点暂定在东莞市建筑业协会(东莞市万江区共联莲丰贸易市场对面)举行。
(四)砌筑工竞赛。定于9月份举行,地点另行通知。
上述4个工种的竞赛时间、地点、赛制、技术文件由竞赛组委会审核确定后公布。
五、竞赛内容和方式
(一)竞赛内容。
1.建筑施工安全员竞赛。按照《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17号)、《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建质〔2015〕206号)及《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对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实施分类管理的通知》(粤建质函〔2022〕45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和建筑施工企业综合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要点实施,根据竞赛组委会制定的技术文件执行(技术文件另行印发)。
2.塔式起重机操作司机竞赛。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为基础,根据本次大赛技术委员会制定的技术文件执行(技术文件另行印发)。
3.工程测量员竞赛。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为基础,按照省级职业资格三级(高级工)的技能要求实施,根据本次大赛技术委员会制定的技术文件执行(技术文件另行印发)。
4.砌筑工竞赛。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为基础,按照省级职业资格三级(高级工)的技能要求实施,根据本次大赛技术委员会制定的技术文件执行(技术文件另行印发)。
(二)竞赛方式。本次竞赛由理论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两部分组成,均由参赛选手独立完成。其中,理论知识考试采用统一集中闭卷方式进行考核,操作技能考核以选手在现场实际操作方式进行。塔式起重机操作司机的操作技能考核所用设备型号为:QTZ100。
六、参赛要求
(一)参赛选手。各园区、镇(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关协会和单位(企业)均可组队参加,各类院校教师、具有全日制学籍的在校创业学生除外。其中,参加建筑施工安全员竞赛的选手须具有安全员执业资格证书(C证);塔式起重机操作司机的选手必须持有塔式起重机司机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报名和比赛期间证书需在有效期内)。已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广东省技术能手”称号的人员和在我市过往相关工种技能竞赛获得前三名人员不得以选手身份参加本次竞赛。
(二)参赛队伍。
1.参赛队人员组成:包括领队(1名)、选手(3名)、技术指导(1名,建筑施工安全员参赛队不设技术指导)。其中,领队和技术指导可以为同一人,但参赛选手不得兼任领队。
2.组队要求:各园区、镇(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关协会和单位(企业)均可组队参赛,不接受以个人名义报名参赛。一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可报2个队伍,一级以下企业可报1个队伍。报名后参赛选手原则上不得更换,开赛前确因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需要更换参赛选手的,须由组队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经主办单位同意方可更换。
(三)报名时间和材料。
请各组队单位于4月30日前将下列材料发送至报名电子邮箱(dgcia@dgcia.com)。
1.参赛报名表(包括选手汇总表、选手个人报名表,见附件2-3)。
2.参赛选手的近期电子照片和身份证扫描件。电子照片需为大一寸白底彩色照片(JPG或JPEG格式,10K<照片<40K,像素≥295*413),命名方式:姓名+身份证号码。
3.建筑施工安全员赛项参赛选手的C证扫描件。
4.塔式起重机操作司机赛项参赛选手的塔式起重机司机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七、成绩计算和奖项设置
(一)成绩计算。理论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按照成绩高低进行排名,不设并列名次。根据报名人数,部分工种的理论知识考试将作为初赛淘汰赛。
1.个人成绩。按照3(理论):7(实操)的权重合并计算参赛选手个人总成绩。参赛选手的个人总成绩相同时,按照实操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实操成绩仍然相同时,则以实际操作完成时间短者排名靠前;实操完成时间仍然相同时,加赛理论知识考试。
2.团体成绩。参赛队3名选手的个人总成绩之和计算为团体总成绩。团体总成绩相同时,团体实操成绩高者排前;团体实操成绩仍然相同时,实操完成时间短者排前;实操完成时间仍然相同时,团体中选手之一的个人总成绩排名在前者该参赛队列前。
(二)奖励办法。本次各工种竞赛分别设置个人奖和团体奖。
个人奖设置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5名。团体奖设7个,分别为团体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优秀组织奖2个。
(三)授予荣誉称号
个人和团体一、二、三等奖的选将获得市住建局颁发奖励证书和奖牌,并通报表扬。
八、其他有关事项和要求
(一)各竞赛工种具体安排和相关技术文件将另行通知。
(二)具体赛务对接由东莞市建筑业协会负责。本次竞赛不收取参赛费用,各参赛队交通和住宿费用自理,竞赛期间用餐统一安排。
(三)参赛服装。各参赛队伍应统一着装(自定),并按技术文件的要求携带竞赛用具等物品。
(四)联系方式。
1.市住建局市场科,联系人:钟楚瑶,联系电话:0769-22671653。
2.东莞市建筑业协会,联系人:陈平稳/黄炽威。联系电话:0769-22316686。
附件:
1.2023年东莞市住房城乡建设行业职工职业技能竞赛组委会成员名单.doc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