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推荐2012年度广东省建筑业企业优秀项目经理的通知
发表日期:2012-03-15 文章编辑: 浏览次数:4286
粤建协〔2012〕22号
各地级以上市建筑业协会(联合会)、佛山市顺德区建筑业协会,省直有关单位:
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鼓励我省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敬岗爱业,高质量、高水平、高效益地搞好工程建设,根据《广东省建筑业企业优秀项目经理评选办法》,我协会将组织评选2012年度广东省建筑业企业优秀项目经理,并在此基础上,择优推荐若干名优秀项目经理参加全国建筑业企业优秀项目经理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程序
请各地市协会、省直有关单位严格按照省优秀项目经理申报条件的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做好本地区、本部门的初审择优推荐工作。无行政主管部门的省直企业可直接向我协会申报。
二、申报条件
1、具有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临时建造师证、项目经理资质,担任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职务三年以上,并在工程管理方面作出突出贡献者;
2、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勇于创新,开拓进取,圆满完成工程项目承包合同中由项目经理负责履行的各项条款,工程项目取得明显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3、有健全的财务管理、项目成本核算制度,能有效地控制工程建设成本;
4、工程质量管理好,近两年通过竣工验收的工程项目获得一项省部级以上工程质量奖(奖项为近三年业绩);
5、施工现场管理好,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没有发生工程建设一般等级的质量和安全事故,获得一项省、市级文明工地奖(奖项为近三年业绩);
6、严格执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四控制(进度、质量、成本、安全控制)、三管理(合同、信息、现场管理)、一协调(组织协调)和国家有关规范、标准,积极推广应用项目管理软件集成系统及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
三、申报材料
1、《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优秀项目经理申报表》(见附件一)一式两份;
2、附件材料
(1)担任项目经理的聘任书、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或临时建造师资格证书;
(2)代表工程项目的建设施工合同、施工许可证、工程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备案证明等;
(3)获得国家或省(部)级工程质量奖证书;获得省市级安全文明施工工地奖证书;
(4)施工现场管理好,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没有发生工程建设一般等级的质量和安全事故,近三年获得一项省、市级安全文明工地奖;
(5)个人2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
(6)电子版材料:《申报表》、项目经理工作照一张、代表工程照片三张(注明工程名称)。
附件材料复印件用A4纸复印,装订成册,一式一份。各地市协会,负责对本地区企业报送的资料和证书原件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核实,核实后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确认。
四、申报截止时间:各地市协会、省直有关单位于3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我协会,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八楼
邮政编码:510050
联 系 人:郑顺炽 严民
电话:020-83642201
传真:020-83642502
广东省建筑业协会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