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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建筑业协会四届二次理事会会议纪要

发表日期:2016-01-13  文章编辑: 浏览次数:3027

东莞市建筑业协会四届二次理事会会议纪要

 

会议名称:东莞市建筑业协会四届二次理事会

时间:2016年1月17日下午15:30

地点:东莞市旗峰路福民广场17楼协会会议室

参加会议人员:会长、秘书长、理事单位负责人,应到会58人,实际到会人员56人。

会议主持:孙秘书长

 

 

会议纪要:

    一、刘会长对协会2015年8-12工作做小结;

二、会议通过了协会2016年的工作计划;

    三、会议表决通过了《东莞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评选办法》;

四、会议表决通过《东莞市建设工程优质奖评选办法》。

五、会议表决通过《东莞市建筑业协会专家库专家管理办法》(修订)。

六、理事会代表在互动中明确了协会2016的工作重点:

 1、协会继续推广东莞市建设工程创优工作的知识讲座,支持协会简化企业创优申报的手续。协会将继续加强会员服务工作,积极推动八大服务平台建设。会员目前已达244家,体现本届理事会在行业服务上得到行业认可。我协会获得2015年中国建筑业协会对推动建筑行业发展中做出的突出贡献的全国97家协会授予“建筑行业先进协会”称号,孙亮枝秘书长获得“建筑行业优秀秘书长”的殊荣。我协会影响力不断壮大。协会将继续加强服务维度,增强凝聚力,为行业健康发展贡献正能量

2、协会2016年在创优服务,通过现场观摩活动推广,现场工地指导、带领会员单位外出参观学习等多样活动,丰富创优讲座内涵,加强创优指导力度。

3、在会员交流方面,继续举办第五届“建协杯”,活跃行业交流氛围,加强互动交流。

4、在培训方面,通过分解培训工作各流程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管理制度,满足企业需求走进工地提供工地现场安全操作培训的服务形式,真正将培训融入会员服务当中。

5、企业在施工许可证办理过程中的项目经理和安全员的社保要求上提出意见。对于一些国企总部不在东莞,分公司的工作人员社保集体在广州或深圳购买,但行政主管部门规定要求施工许可证里登记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必须提供东莞本地社保,该企业有一项目的安全员是广州社保,因不是东莞社保不受理,没有办法只能在东莞为该安全员重新办理社保,重新办理社保涉及到较多手续,该安全员的社保手续办理了前后一年时间,但社保卡至今还没有拿到手。企业提出基于国有企业的实际情况,可否在社保要求上放宽到只要是在广东境内的社保都认可,不需重复办理社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