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受理2012年度广东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申报立项的通知
发表日期:2012-09-18 文章编辑: 浏览次数:7366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受理2012年度广东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申报立项的通知
粤建市函〔2012〕704号
来源: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委),佛山市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各有关建筑业企业: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建筑业10项新技术(2010)>推广应用的通知》(建质〔2010〕170号)的要求,为适应当前建筑业技术迅速发展的形势,加快推广应用促进建筑业结构升级和可持续发展的共性技术和关键技术,继续加大以建筑业10项新技术为主要内容的新技术推广力度,充分发挥“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的示范作用,促进建筑业新技术的广泛应用和创新工作。我厅定于今年9月开始受理2012年度广东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申报立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12年9月1日至10月15日止。
二、申报条件
在我省新开工或在建的建设工程:建筑规模达到建筑面积10000m2以上或工程造价3000万元以上的项目,技术和质量标准要求高,且三年可以完成申报的全部新技术内容,工程整体技术水平达到省内先进及以上水平的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土木工程和工业建设项目,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建设项目应用《建筑业10项新技术(2010)》六大项以上。
2.建设项目应用《建筑业10项新技术(2010)》某一项(子项)新技术水平达到国内先进,取得明显的社会效益的单项工程。
同等条件下,建筑节能、节水、节材、节地和环境保护方面起到示范作用的工程项目将优先入选。
三、申报资料要求
(一)书面材料
1.2012年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目标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1)一式两份(盖单位公章)
2.每项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目标项目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按一式5份装订成册(正本1份、副本4份),内容包括:
(1)《广东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申报书》(见附件2);
(2)施工许可证;
(3)拟应用新技术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4)若属于已完成施工的新技术,应提供新技术施工过程录像等影像资料;
(二)电子文档
1.2012年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目标项目申报汇总表
2.提供书面材料的电子文档(书面材料中第(1)项电子文档直接刻录到光盘,其他书面材料扫描后刻录)。
以上电子文档,统一用光盘保存,与申报的书面材料一起提交。
四、其它事项
有关2012年度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的立项受理工作,及评审组织工作,我厅委托省建筑业协会具体负责,申报材料可直接报送省建筑业协会。
联系人:
建筑市场监管处 林伟明 电话:020-83133626
省建筑业协会(地点:广州市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八楼,邮编:510050。) 郑顺炽、严民电话:020-83642201 传真:020-83642502
附件:1.2012年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目标项目申报汇总表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2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