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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广东省建设工程优质结构奖评选的通知

发表日期:2014-06-12  文章编辑: 浏览次数:13729

 

关于申报广东省建设工程优质结构奖评选的通知》

东建协[2014]11号

各施工单位:

    根据《广东省建设工程优质结构奖评审办法》(试行)(粤建协〔2014〕55号)。对于工程质量目标拟定为:国家级优质工程奖(鲁班奖)、省建设工程金匠奖、省建设工程优质结构奖的项目,请施工总承包企业根据评审办法的申报条件,自愿申报。市建筑业协会动态受理,通过申报初审后报省建筑业协会,省协会根据申报项目的实际施工进度,按照评审办法进行动态检查。

一、申报条件:

(一)符合基本建设程序,符合国家和省有关工程建设和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

(二)工程结构设计科学合理,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

(三)施工管理规范,有科学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结构工程创优计划和可行的质量保证措施,符合节能环保、绿色施工要求;

(四)过程控制严格有效,施工工艺和实体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和有关规范、规程、标准的要求,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组织验收,各项技术保证资料齐全、真实、有效,无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五)科技含量较高,应用三项以上“建筑业十项新技术”;

(六)施工过程中未发生过质量事故、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以及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其他事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工程不得申报:

(一)原有建筑物改建工程;

(二)经过加固补强的工程;

(三)使用国家和地方明令淘汰的建筑材料、设备及构配件的工程;

(四)因施工质量问题有投诉、举报属实的工程。

二、申报程序及申报资料

    经市建筑业协会初审,向省建筑业协会推荐,企业需递交以下申报资料:

(一)《广东省建设工程优质结构奖申报表》一式三份;

(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及批准文件、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证书、施工许可证等基本建设程序文件(复印件各一份);

(三)工程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监理合同、项目经理和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明(复印件各一份);

(四)工程概况、工程创优计划和工程施工进度计划(一式两份);

(五)其他应提供的证明资料文件。

    以上资料由市建筑业协会审核,并核对相关资料原件备查,复印件加盖核对章及签署核对人姓名后报送省建筑业协会。

三、动态检查阶段

(一)原则上各项目需进行两次的现场检查:第一次:多层建筑结构工程检查地基基础、地下室到地上三层以内的结构(高层及超高层建筑结构工程可到地上五层以内)。第二次:多层建筑结构工程检查地上三层以上主体结构工程(高层建筑结构为地上五层以上结构)。对于超高层建筑每增加20层(不足20层按20层计)增加一次评审检查。

(二)专业工程根据其结构特点分次检查。

四、现场检查程序

1听取申报单位关于工程项目质量情况的汇报;

2.征求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的意见;

3.核查工程基本建设程序文件原件;

4.抽查工程实体质量和工程技术资料;

5.反馈检查情况;

6.提出评审检查意见。

    评审前申报单位需提供反映地基基础、主体结构施工过程中质量管理、过程控制、检验检测、程序验收情况的5分钟影像资料

市建协联系人 22316686 谢工 22658001-801陈工。

附件:1.申报表

     2.目录

 

 

东莞市建筑业协会

2014.6.12